被告人刘旭锐、卢德、庄伟力、杨梓听、张政涉嫌寻衅滋事罪一案,被害人郑炜杰及其监护人郑茂灿向本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诉请判令:1、依法追究各被告人刑事责任;2、请求判令被告人及监护人(刘天旺、卢新其、庄升辉、徐梦丽、张平和)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郑炜杰各项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97686.67元。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闽0103刑初53号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证据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5年6月30日上午09:30在本院第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5-05-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