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法院公告

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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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郑汀

本院受理原告郑辛与被告郑丰、郑怡、郑汀、第三人福州市晋安区建设投资发展中心、福州捷诚房屋征收工程处法定继承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闽0111民初975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5-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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