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法院公告

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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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阿木布铁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市分公司与你方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原告诉求:1、被告支付原告保险赔偿金人民币12061.00元,并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支付自理赔之日起至还款之日止的利息;2、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现依法向你们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参加诉讼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八时四十分(如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裁判。特此公告。




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5-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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