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福鼎市人民法院公告

福建省福鼎市人民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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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朱乃景

本院受理原告青岛仟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被告朱乃景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25)闽0982民初33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福建省福鼎市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5-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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