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福鼎市人民法院公告

福建省福鼎市人民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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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王芳

本院受理原告陈明松与被告王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闽0982民初47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前岐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福建省福鼎市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5-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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