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武夷山市人民法院公告

福建省武夷山市人民法院公告
公告详情,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当事人:邓丕州

本院受理(2025)闽0782民初1336号原告武夷山市君来茶厂与被告邓丕州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证据、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起诉要点:判令被告邓丕州向原告武夷山市君来茶厂支付茶叶货款 40000 元,并以 40000 元为基数,自2024年6月14日起按照年利率6%标准计算逾期利息至款项实际付清为止。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9时0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将依法缺席裁判。

   



福建省武夷山市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5-04-30

 

关于中国日报网 | 联系我们 |

中国日报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