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受理原告福建神洲康复电子有限公司与被告福安市安吉儿贸易有限公司、吴丽娜、雷志翔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材料、(2025)闽0981民初1473号民事裁定书、审限变更告知书、三个规定告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畲区人民法庭)开庭审理。
福安市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5-0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