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受理原告阿迪达斯有限公司与被告石狮市信慈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HANY SOBHY MAKARY GUIRGUIS HANNA、谢古明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阿迪达斯有限公司因不服判决在法定期间提起上诉,因通过其他送达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4)闽0581民初8418号民事上诉状。自公告之日,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福建省石狮市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5-0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