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方辉与被告福建智搏新动能科技有限公司、李文玲、李文珍、智恒控股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为(2025)闽0703民初1083号。原告诉请:一、请求贵院依法判令4被告连带偿还原告本金50万元;二、请求贵院依法判令4被告连带偿还原告利息225000元(暂计截至2025年2月18日,实际至清偿之日止);计算方式:以50万元为基数,12%为年利息,从2020年2月18日暂计至2025年2月18日,利息为300000元,扣除被告已经偿还的利息72500元,暂计利息 225000元;三、请求贵院依法判令4被告连带支付公告费及诉讼费。以上暂计725000元。因你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普通程序独任审通知书、原告举证证据材料、调解建议书、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30日内。本案定于2025年7月10日15 时30分在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法院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并定于2025年7月30日17时30分在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法院第六法庭宣判,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和判决。特此公告。
福建省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5-0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