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法院公告

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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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胡俊杰

本院受理(2025)闽0111民初1478号原告福州贰肆柒零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与被告胡俊杰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5)闽0111民初1478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内来本院鼓山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5-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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