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受理原告和协(福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被告福州肯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不当得利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5)闽0111民初2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5-0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