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法院公告

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法院公告
公告详情,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当事人:福建尚武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池建华

本院受理原告徐磊与被告福建尚武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池建华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闽0111民初1117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5-04-25

 

关于中国日报网 | 联系我们 |

中国日报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