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惠安县人民法院公告

福建省惠安县人民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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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陈建阳、张秀琴

本院对(2025)闽0521民初1126号原告张碧云与被告陈建阳、张秀琴、张漳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闽0521民初112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崇武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福建省惠安县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5-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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