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石狮市人民法院公告

福建省石狮市人民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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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蔡茂意

本院受理原告符祖银与被告蔡茂意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闽0581民初75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福建省石狮市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5-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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