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法院公告

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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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徐崴磊

原告陈仁爱与被告徐威磊委托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5)闽0105民初825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普通程序独任审理告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三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5-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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