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受理原告石狮市洪顺印染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健隆(福建)实业有限公司、福建石狮聪尚针织织造有限公司、毛育定、刘东、何作汉、第三人福建省纬弘纺织科技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福建石狮聪尚针织织造有限公司不服判决,在法定期间提出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闽0581民初930号民事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福建省石狮市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5-0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