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安溪县人民法院公告

福建省安溪县人民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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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陈建兴

本院受理原告泉州市佐浪卫浴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陈建兴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4)闽0524民初656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简易案件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判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福建省安溪县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5-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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