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石狮市人民法院公告

福建省石狮市人民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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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王新洪

本院受理张星育诉你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一案,因通过其他送达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5)闽0581民初2888号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开庭传票、告知审判人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提供/确认送达地址告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民事裁定书等应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内不提交证据,视为放弃举证权利。本案定于2025年6月6日9时00分在本院湖滨法庭第二法庭开庭审理。届时如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和判决。特此公告。

福建省石狮市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5-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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