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受理原告政和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石屯信用社与被告吴朝威、许永珠信用卡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5)闽0725民初520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调解建议书、证据副本等材料。原告起诉要求:1.判令吴朝威偿还政和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石屯信用社尚欠本金29165.55元,截至2025年2月11日止欠利息、罚息、复利、滞纳金、违约金、手续费等共计16006.3元,自2025年2月12日之后的利息、罚息、复利、滞纳金、违约金、手续费等各项费用按信用卡领用协议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2.判令许永珠对上述全部债务承担共同还款责任。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5年6月10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速裁庭二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福建省政和县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5-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