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法院公告

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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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福州优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朱士惠、朱琳琅

本院受理原告郑征汉与被告福州优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朱士惠、朱琳琅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5)闽0111民初1062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内来本院鼓山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5-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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