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惠安县人民法院公告

福建省惠安县人民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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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李若珠

本院受理原告曾辉煌与被告李若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闽0521民初1654号民事判决书、财产申报表及催缴诉讼费用通知书各一份。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二庭领取上述相关法律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福建省惠安县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5-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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