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法院公告

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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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金振旺

本院受理原告吴志波与被告金振旺买卖合同纠纷-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5)闽0111民初1421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内来本院鼓山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5-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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