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法院公告

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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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列乌希娜·阿纳斯塔西娅(LEUSHYNA ANASTASIIA)

本院受理原告张澍与被告列乌希娜·阿纳斯塔西娅(LEUSHYNA ANASTASIIA)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请求:1.判决原告张澍与被告列乌希娜·阿纳斯塔西娅(LEUSHYNA ANASTASIIA)离婚;2.判决婚生女张尤娜由被告列乌希娜·阿纳斯塔西娅(LEUSHYNA ANASTASIIA)抚养)、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普通程序独任审理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次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盖山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5-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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