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政和县人民法院公告

福建省政和县人民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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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徐汝鑫(公民身份号码:3604811999****2817):

本院受理原告福建政和万云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徐汝鑫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5)闽0725民初404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调解建议书、证据副本等材料。原告起诉要求:依法判决徐汝鑫支付欠缴的停车费共计3314元及违约金(以3314元为基数,从起诉之日起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款项还清之日止)。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5年6月9日15时30分在本院速裁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福建省政和县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5-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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