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法院公告

福建省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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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林劲榕

本院受理原告今日大唐(泉州)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被告林劲榕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闽0504民初844号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普通程序独任审理通知书、提供/确认送达地址告知书、送达地址确认书、廉政监督卡、民事裁定书等。原告主要诉求:1.判令被告交清 2022年1月-2024年7月的物业管理费 2463.57 元及逾期滞纳金;2.判令被告交清2022年1月-2024年6月的公共水电公摊费493.3元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00分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福建省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5-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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