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受理原告武夷山慈心园茶博园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与被告深圳企创星球科技有限公司、徐香英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闽0782民初767号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满后3日下午十五时整(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武夷山国家公园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福建省武夷山市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5-04-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