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受理原告泉州市长衍食品有限公司与被告陈锦钢、陈钰锴、郑钦辉、黄明辉、郑尧煌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闽 0524民初 477号上诉状及证据。自公告之日起 30日内来本院蓬莱人民法庭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福建省安溪县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5-04-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