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大田县人民法院公告

福建省大田县人民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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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大田县朱坂煤矿

本院受理原告郑宗双与被告大田县朱坂煤矿、大田县奇韬煤矿、大田县建设有色金属矿确认劳动关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闽0425民初47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建设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建设法庭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福建省大田县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5-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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