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德化县人民法院公告

福建省德化县人民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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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林志杰

本院在受理原告许瑞峰与被告林志杰服务合同纠纷一案中,因无法向你直接送达和邮寄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闽 0526民初5047号起诉书和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普通程序独任审理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空白民事答辩状、法律文书送达地址告知书及确认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并定于2025年5月21日15时,在本院第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福建省德化县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5-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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