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法院公告

福建省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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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世茂天成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南平分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武夷山新厨酒店配套设备有限公司与被告世茂天成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南平分公司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案号为(2025)闽0703民初662号。原告诉请:1、请求依法判令被告赔偿原告财产损失165284元(具体损失金额以鉴定为准);2、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律师费6000元;3、本案诉讼费、鉴定费暂计1000元(具体以实际产生为准)由被告承担。新增诉讼请求:本案的公告费由被告承担。因你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增加诉讼请求申请书、普通程序独任审通知书、原告举证证据材料、鉴定申请书、调解建议书、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30日内。本案定于2025年6月11日15时30分在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法院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特此公告。

福建省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5-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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