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公告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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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张金龙

本院受理原告董素珍与被告张金龙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闽0602民初779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内来本院立案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5-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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