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安溪县人民法院公告

福建省安溪县人民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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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陈威彬

本院受理原告白汉鹏与被告陈威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5年5月29日上午8时30分在官桥法庭第九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福建省安溪县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5-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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