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福鼎市人民法院公告

福建省福鼎市人民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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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蔡景善、何兰丹

本院受理的原告吴思官与被告蔡景善、何兰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闽0982民初18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福鼎市人民法院白琳法庭领取文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福建省福鼎市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5-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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