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法院已受理原告叶梓涵与被告叶倩雯抚养费纠纷一案【(2025)闽0702民初792号】,因本院通过其他方式无法向你方送达起诉材料【原告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支付拖欠的抚养费2022年12月16日至2024年12月16日(合计 24个月,每个月按1500元算,总计 36000元);2.判令被告每月按时(每个月10号前)支付原告抚养费1500元,直到原告满18周岁;3.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闽0702民初792号案件的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起诉状副本、原告证据、民事裁定书等。限你自公告之日起,在三十日内到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法院王台法庭应诉,逾期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与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五日内。以上期限届满后的第五日9时30分(如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王台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审判。特此公告。
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5-0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