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福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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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林锐锦

本院受理(2025)闽0981民初549号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市分公司与被告林锐锦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因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材料、民事裁定书等。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届满后15日内。并定于答辩、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遇法定休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第十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福安市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5-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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