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武夷山市人民法院公告

福建省武夷山市人民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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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浦城县品予百货店

本院受理原告成都光厂创意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浦城县品予百货店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闽0782民初336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立案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福建省武夷山市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5-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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