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法院公告

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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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泉州佳路捷汽车租赁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沈胜杰与被告泉州佳路捷汽车租赁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请求判令:1、依法判令被告泉州佳路捷汽车租赁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按《车辆挂靠协议》约定履行将案涉车辆过户至原告名下的义务;2、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现本院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三十分(如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裁判。特此公告。 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5-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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