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受理原告福建石狮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吴彬彬、吴联城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5)闽0581民初57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
福建省石狮市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5-0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