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德化县人民法院公告

福建省德化县人民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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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福建省德化昴星团陶瓷艺术文化有限公司、曹毓琦

本院在受理原告福建德化新耀华瓷业有限公司与被告福建省德化昴星团陶瓷艺术文化有限公司、曹毓琦服务合同纠纷一案中,因无法向你们直接送达和邮寄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书和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普通程序独任审理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空白民事答辩状、法律文书送达地址告知书及确认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并定于2025年5月15日9时,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福建省德化县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5-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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