褔建省惠安县人民法院公告

褔建省惠安县人民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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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福建华纳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原告中消佳美建设有限公司与被告福建华纳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追偿权纠纷一案,因采用其他方式无法直接向你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5)闽0521民初3156号案件的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送达地址告知书、送达地址确认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你应到本院民事审判庭领取上述文书,逾期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举证期限均为送达之日起15日内。本案定于你方举证期满后次日上午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特此公告。

褔建省惠安县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5-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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