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惠安县人民法院公告

福建省惠安县人民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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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福建省互溢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柳剑峰

本院受理(2024)闽 0521 民初8137号原告付宇秋与被告福建省互溢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柳剑峰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证据副本、开庭传票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满 30日即视为送达。本案定于2025年4月28日上午8时 30分在本院审判庭城关第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福建省惠安县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5-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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