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受理原告福建邵武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沙支行与被告林家聪、吴爱仙、叶纯、林铭浩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闽0781民初721号案件的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个工作日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福建省邵武市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5-0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