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受理原告陶新莲与被告庄培辉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闽0782民初818号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离婚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满后3日上午九时三十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武夷山国家公园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福建省武夷山市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5-0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