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受理原告刘云龙与被告黄桂娥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闽0781民初294号案件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2025年5月9日9时30分在本院和平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福建省邵武市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5-0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