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周宁县人民法院公告

福建省周宁县人民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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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孙金利

本院受理原告吕正英与被告孙金利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请求:1、请求判令被告孙金利向原告偿还借款本金390500元;2、本案诉讼费、保全费、公告费等费用由被告负担。因向你方送达相关材料,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25)闽0925民初373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传票、证据材料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过30日即视为送达。你方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逾期不提交证据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本院定于2025年5月13日9:00(遇节假日顺延)在周宁县人民法院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特此公告。

福建省周宁县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5-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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