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法院公告

福建省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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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韦绵金:

本院受理原告曾秋燕与被告韦绵金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闽0504民初4369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河市人民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福建省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5-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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