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原告福州君信贸易有限公司与被告福建莆田市旗胜鞋材有限公司、郑政航、张少昆、胡阳合同纠纷一案,上诉人张少昆就(2024)闽0105民初3371号判决书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5-0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