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福清市人民法院公告

福建省福清市人民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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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陈鸿泰

(2025)闽0181民初2838号原告陈宇辉与被告长沙市芙蓉区迪步五金建材经营部、陈鸿泰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清单及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三个规定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本案依法转为普通程序审理,另行指定答辩期、举证期15日,定于2025年5月16日9时30分在福建省福清市人民法院第八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福建省福清市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5-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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