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公告

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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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林关信

本院受理原告郑泗珠与被告林关信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材料及法官释法说理告知书、廉政监督卡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次日上午09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判决。特此公告。

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5-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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