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受理原告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泉州市泉港区顾淑服装店、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5)闽0505民初1071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开庭传票等。原告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请求判决:一、判令被告一立即停止侵犯原告第4604470号、第34022594A号、第22771239号、第14008594号注册商标权的行为,并销毁库存及模具;二、判令被告二删除相关侵权链接,并提供被告一涉案商品的销售数据,包括但不限于涉案商品的销售额、销售数量等信息;三、判令被告一赔偿原告经济损失人民币2万元(包含原告调查取证、制止侵权、聘请律师所支出的合理费用);四、判令被告一承担本案诉讼费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2025-年5月7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第七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区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5-03-18